1、競價人須為具有深圳市合法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,且未納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失信被執行人名單。
2、競價人承諾有良好的信譽,沒有受到政府相關部門責令停產、停業的行政處罰或財務被接管、凍結、破產的狀態。如招租人發現競價人存在以上情況則有權取消其競價的資格,并沒收競價保證金。(如競價人隱瞞事實而中選,招租人有權取消其中選承租資格,并沒收履約保證金)
3、競價人須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,無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(如欠租、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等)。如招租人發現競價人存在以上情況則有權取消其競價的資格,并沒收競價保證金。(如競價人隱瞞事實而中選,招租人有權取消其中選承租資格,并沒收履約保證金)
4、競價人經營范圍不得涉及房屋租賃或物業管理等相關業務;
5、本次招租不接受聯合體競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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