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號:自招-
出租方 基本情況 |
出租方名稱 |
深圳市寶路華運輸(集團)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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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物業(yè)地址 |
位于深圳市南山區(qū)粵海街道龍城社區(qū)南油B區(qū)71-73棟103,203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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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物業(yè)基本信息 |
出租面積 |
212.22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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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用途 |
商業(y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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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期限 |
3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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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租期限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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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底價 |
126元/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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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遞增幅度 |
從合同簽訂后的第2年起,每個月每平方米租金單價在上年度基礎(chǔ)上每年遞增3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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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物業(yè) 使用情況 |
在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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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允許 聯(lián)合承租 |
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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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1.物業(yè)管理費1元/㎡/月(由出租方收取) 2.水費,電費,電話網(wǎng)絡(luò)費、辦公室內(nèi)清潔費、衛(wèi)生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產(chǎn)生的其他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(dān)。承租戶需裝修或加裝消防或其他設(shè)備的,費用由承租戶自理。 3.有優(yōu)先承租權(quán)。 4.其他詳見招租文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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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方式確定 |
公告期滿,如征集到不少于2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|
現(xiàn)場公開競價;逐輪公開報價,價高者中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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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期滿,如只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|
經(jīng)寶路華集團批準后,可以不低于評估價最高值(127.16元/㎡)直接出租或終止公開招租行為,重新招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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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期滿,如無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|
公告延長5個工作日,如再無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,公告繼續(xù)延長一個公告周期(5個工作日為一個公告周期)。延長兩個公告周期后如再無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,經(jīng)寶路華領(lǐng)導(dǎo)班子批準后,可按不低于出租底價90%的價格重新招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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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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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租方 應(yīng)具備的資格條件 |
1.競價人為在中國大陸境內(nèi)(不含港澳臺地區(qū))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,未被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; 2.競價人承諾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,無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,如發(fā)現(xiàn)競價人存在欠租或不服從安全生產(chǎn)管理等情況,招租人有權(quán)拒絕其競價的權(quán)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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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截止時間 |
2021年 5 月27日18:00 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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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事項 |
1、競價保證金:54000元;競租成交后由承租方在5個工作日內(nèi)繳納2個月租金金額的租賃保證金;繳交1個月的租金為水電保證金;租金一月一付,每月5日前付清當月租金。 2、承租方因生產(chǎn)需要額外增加用電容量,可通過出租方向供電部門申請增容,承擔(dān)用電增容而產(chǎn)生的全部費用。 3、租賃期間,如租賃物業(yè)納入城市更新規(guī)劃范圍,或遇國家征收土地等情形,承租方應(yīng)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的規(guī)定期限內(nèi)無條件搬離租賃物業(yè),如承租方以各種理由不按規(guī)定期限搬離租賃物業(yè),視作承租方根本違約,出租方有權(quán)單方解除租賃合同,并要求承租方承擔(dān)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、經(jīng)濟責(zé)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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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租單位(招租代理)及聯(lián)系方式 |
名稱 |
深圳市寶路華運輸(集團)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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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人 |
蔡斌 |
聯(lián)系電話 |
0755-2997898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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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地址 |
深圳市寶安區(qū)西鄉(xiāng)街道寶安客運中心大樓6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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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(wǎng)址 |
http://www.o274.cn/ |